第6章他订婚了
程澈是翌日清晨从热搜里看到的。
“程氏总裁将和英涛集团千金联姻!”
照片上是陈绾挽着程以初的手臂,陈绾一身高定连衣裙,程以初穿着灰色西装,两人笑得十分礼貌且登对。
程澈抬头看向镜子,脸色苍白,嘴角挂着牙膏抹,一头乌发乱糟糟的,胳膊上还裹着纱布。
和照片里笑容灿烂的女人比起来,陈绾确实更像是程以初的妻。
手机忽然响起,程澈木然地看过去,是李昭昭。
她一次又一次地挂断。
卧室门被敲响,钱姨在门外叫她下楼吃饭。
程澈再次看向镜子,意外地发现脸上竟然没有一滴泪,就连她自己也被惊讶到了。
也许这就叫哀莫大过心死吧。
她忽然就笑出声来,“没关系的程以初,我给你的未婚妻让位。”
程以初最近特别忙,几乎没有在程澈醒着的时候回过程家大宅。
他的所有消息都是程澈从热搜上得知的。
程澈每天都要看新闻,仿佛在伤口上一遍遍撒盐就会疼到麻木。
她现在已经可以边看新闻边想着自己未来的生活了。
“程英联姻将选用某某品牌的婚纱!”
“某某珠宝为程英联姻送上祝福!”
“未来的程太太称:会相应国家号召!”
程澈关了手机躺在床上,嘴角自嘲般扬起。
现在就想到生孩子的事情了吗?程以初是不是把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?
以后程以初和陈绾的孩子,不会与她有任何血脉关系。
他们会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。
衣服已经收的差不多了,去到澳洲也穿不到那些高定,至于程以初曾经送给她的那些首饰,也被她按类摆放好,全都安安静静地躺在柜子里。
随后的几天,程澈开始联系银行。
母亲临走时给她留下了一个保险箱,她未成年前保险箱的密码都是由程以初保管的。
前年,作为她的十八岁礼物,程以初把保险箱里的东西包括密码,全部过户给了她。
“程**,是有出国定居的打算吗?”
银行经理毕恭毕敬地为程澈拉开椅子,等着她在文件上签字。
“嗯,对。”程澈快速看完所有的文件,母亲给她留了不少东西,但大多都是不动产。
只是以后,她可能不会再回到这座城市了。
“麻烦帮我找个可靠的中介,我需要托管这些房子。”
办完所有的金融手续之后,程澈忽然感觉一身轻松,她走出银行,想着走之前剩下的十几天该怎么过。
今天的天气很好,气温罕见地开始回升。
程澈怀里抱着风衣,细白的手臂暴露在阳光下。
她手臂上的伤已经好多了,但却留下一条淡淡的疤痕,早知道就不该让钱姨拿酒精消毒。
“程澈。”
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,程澈的脚步瞬间停住。
“你来银行做什么?”
程以初本就因最近准备订婚的事情烦躁,今天来银行是想当面查看自己名下的财产,以便下午约见律师签署婚前协议。
程澈缓缓转身,阳光从男人身后照过来,阴影将她罩住。
“我是个成年人了。”她看着程以初的眼睛,那双眼睛是琥珀色的。
程以初眯了眯眼,目光停留在程澈的手腕上,“你的胳膊怎么了?”
“没事。”
“让我看看。”程以初走过来。
“我说了没事!”
程澈猛地后退,胳膊上淡淡的疤痕蜿蜒爬在她白皙的手臂上。
程以初的手顿在半空中,几秒后默然放下。
“你去忙你的吧,我没事。”程澈转身离开。
身后的程以初没有动,她没有听到他的脚步声,直到再也听不到他的脚步声。
程澈忽然想起以前,以前每当自己佯装生气要走的时候。
她都会数着步子,一步,两步,三步,程以初总会在她走出五步前过来哄她。
“好了,是舅舅的错,我家小宝怎么会有错呢?”
每次说这话的时候,程以初都会用胳膊比个大大的爱心,那副一本正经哄她的样子,总会让程澈忍俊不禁。
只是现在,就算数到一百一千,也不会有人过来哄哄她了。
然而下一秒,程澈听到了程以初的声音,“程澈!”。
心脏突然开始在胸腔里狂跳,她现在很好哄的,只要程以初叫她,她愿意......
“你为什么,不叫我舅舅了?”
程澈转身的动作蓦地停下,她低着头,墨发遮住了她的眼睛。
半晌后,她微笑着转身。
“舅舅,我可以走了吗?”
作为一名[标签:小说类型]小说爱好者,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这么好看的小说了。通常情况下,这类文要么偏向主剧情流,忽视感情线的发展,要么过于偏重于感情线,显得离谱。但是《从此朝夕不相见》不同,无论是剧情线还是感情线,都十分出色,让人看得特别爽!
《从此朝夕不相见》是一本充满温馨与感动的小说。作者穿睡衣的兔儿爷的文笔流畅而细腻,他通过淡淡的叙述将温馨和隽永的情感传递给读者。整个故事的框架定得恰到好处,各个情节有机地连接在一起,使人不禁陷入其中。主角程以初程澈的形象鲜明,她的坚韧和冷静给人以力量和勇气。这本书让人久久不能忘怀,每次翻开都能重新感受到其中蕴含的美好。
阅读《从此朝夕不相见》,我深刻感受到了作者穿睡衣的兔儿爷的卓越笔力。他对各个场景的描写非常精准,展现了丰富的文学知识和审美品味。这样能够陶冶性情的作品已经很少见了,真的让人佩服。《从此朝夕不相见》的框架也定得相当不错,整体结构紧凑而流畅,在细腻的文笔中展现出独特的风格。作为一名热爱[标签:小说类型]小说的读者,很久没有遇到这样令人着迷的作品了。
作为一名热爱[标签:小说类型]小说的读者,我对《从此朝夕不相见》赞不绝口。这本书的结构精巧,文笔流畅,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美好的想象力。主角程以初程澈的形象栩栩如生,她的聪明和冷静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整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悬念和震撼,读者很难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,这种紧张感让人欲罢不能。作者穿睡衣的兔儿爷的文笔真是令人叹为观止,他用细腻的描写将读者带入了一个令人陶醉的世界。